公司治理

张勇(南开)

张勇教授简介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研究所所长。伦敦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总裁班特聘教授;北京大学经济学院EMBA教授;东北财经大学EMBA客座教授;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曾任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法律顾问;交通部、铁道部、建设部、商务部等系统国有大中型企业常年顾问。核心课题:《企业并购与资本运营》《如何规避法律风险》《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企业投融资策略》《企业法律风险

王晓耕:基于新《公司法》与强监管背景下的公司治理与运作规范

课程设计思路近2年来,随着《民法典》的出台,《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沪深交易所上市规则、监管规则、信批规则等大量的法律法规随即也作出了很多调整,在当前强监管的态势下,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等不同性质的企业在实际运营中如何做到合法合规,满足监管要求是本课程的出发点。202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稿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

马永斌

马永斌老师简介马永斌老师于1990年进入清华大学学习,先后攻读工学学士学位、教育学硕士学位和管理学博士学位。现任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教授,专职从事经营管理、咨询和培训事业,积极探索企业管理理论前沿和实务操作的完美结合,为众多企业主持策划了一系列总裁修炼与提升的管理方案和咨询方案,为不同行业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担任战略顾问或董事。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东北财经大学、武汉大学和暨南大学等多

徐京《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与董事会建设》

徐京《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与董事会建设》学员收益:通过一天到两天深入探讨,学员可以掌握并了解:全面了解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内核及外延全面了解国有企业党委会及三会运作原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深入了解国有企业如何进行卓越董事会建设深入了解董监及外派董监的职能和监管《新公司法》视角下的董事、监事履职责任与职务风险适用范围:董事长、CEO、总裁、总监等企业经营者副总裁、总经理、高级经理等企业高端人才课程大

丁晓剑《公司治理与三会运作》

课程背景:公司本质上是利益相关者的集合和一系列合同关系的组合,公司的创办和运行就是一系列契约的形成和履约过程;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它的合理与否是影响企业绩效的重要因素之一。良好的公司治理可以促进企业的内部控制,降低企业的代理成本,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实现企业的可持续稳健发展;科学规范的三会一层(国企:六会一层)运作模式是企业实现科学决策、高效执行的有力保障,

陈韬《新公司法对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新的变化》

主讲:陈韬老师【课程背景】1、新公司法修订的时代需求①原有的公司法难以适应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现有的市场经济体制;②新公司法的背景是对于国家经济发展的稳定和繁荣起到保驾护航作用;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律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④对公司设立、运营、治理等各个方面都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调整,这些调整必然会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产生深

李晓林-公司治理与董事会运作

【课程收益】作为学员,参加这个培训后将:1.统一思想和认识,尤其是公司治理中角色、分工与职责2.了解和清晰董事长、总经理职权、责任、义务3.正确认识公司治理和董事会的作用和价值4.董事、CEO、经理层人员能够全面了解公司治理和董事会的工具与方法作为企业

李可书

李可书老师简介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曾任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副总裁股权、投融资实战专家财政部政PPP中心 法律专家股权激励“三步法”理论创始人个人简介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资深律师。股权激励“三步法”理论创始人 。曾辅导过多家企业企业成功上市、并购重组及实施股权激励项目,拥有 10余年律师执业经验。业务专长包括:投资和融资(股权及债权融资、境内外上市、企业并购重

温茗《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课程背景:当今世界呈现出全球化的经济趋势,世界各地的经济连成一体,各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是越来越激烈,金融危机一旦出现将会席卷全球,我国国有企业开始面临着激烈而严峻的挑战。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内部控制管理的加强,有效加强企业的内控管理,也有利于防范财务风险,以此实现企业的健康发展。随着商业竞争日益激烈,上市企业必须有效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上市公司规范

范黎波

范黎波老师介绍经济学博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系主任,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研究员,中国WTO研究院研究员、国家行政学院客座教授。中国世界贸易组织(WTO)研究院研究员曾任海尔商学院执行副院长中国管理研究国际学会理事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理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行评审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同行评审专家《国际经贸实务》编委中国管理学会《组织与战略》分委员会委员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