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健钧老师简介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中国证监会市场二部原副主任、一级巡视员

刘健钧理学学士、法学硕士、经济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

创投体制奠基人。曾任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金融处处长,证监会市场监管二部副主任、一级巡视员等职。先后供职科研机构、原中国律师事务中心、原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参与过我国第一家创业投资基金——淄博基金的管理工作,并兼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投资系教授,北大创投研究中心研究员、副主任、北大光华管理学院MBA创业投资课程主讲人。现职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正处)。

先后参与《投资基金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等的起草,是《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始倡者和主要起草人,《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税收政策》等相关配套政策的直接参与者,原国务院经济专题办创业板研究小组成员。

已在国家核心刊物发表论文近百篇,所著《创业投资原理与方略》、《创业投资制度创新论》获评“中国博士后基金一等奖资助项目”,并被各主要高校选为MBA教材和考研必读著作。

刘健钧在原国家计委、国家发改委任职期间,执笔起草了一系列PE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39号文)、《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2008年116号文)、《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2011年2864号文)等,被业内人士称为“PE/VC立法体系的奠基者。

进入证监会工作的九年时间里,刘健钧曾参与或起草诸多私募基金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自2015年起,他开始协助主持草拟《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下称《私募条例》)草案,该条例被视为仅次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私募行业监管法规。

在2000年以前就在《中国农村经济》《管理世界》《经济研究》《金融研究》《财贸经济》《宏观经济管理》等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30余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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