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老师:张绪才
【讲师简介】
张绪才老师,资深法律风险防控培训师、北大博雅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中国财富传承管理师联盟理事、中国法商交流研究会理事。
张绪才老师长期从事法律事务,办理过大量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长期致力于法律风险防控的研究和培训,运用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风险防控培训课程,帮助其找准法律风险点,及早防范,杜绝损失。每年讲课培训上百场、上万人次,赢得了广泛认同和赞誉。
【课程特色】
独特的专业优势:法律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法律培训针对性实操性强。
独特的讲课技能和风格:最大特点是不讲理论讲案例,不讲术语讲白话,不重灌输重实操,案例故事化、故事情节化、情节实战化,关注细节、“绝招”致胜;对课件及案例进行精心设计,逻辑严密,构思巧妙,把法律知识融入到生活社会现象;讲课风格生动风趣,寓教于乐;讲解法律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让学员听得懂、愿意听;综合运用文字、图片、影音、互动等方式,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参与互动、现场理解感悟,课堂气氛轻松活泼,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 新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一、明确国家出资公司党的领导地位及其职能
二、监事会/监事不再是治理结构的必备项
三、董事会职工代表设置的要求变化
四、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总经理职权出现调整
(一)股东会法定职权从11项缩减为9项。增加了一个授权项“发行公司债券”。
1、新增股东会可以将发行公司债券的职权授权给董事会行使。
2、调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议事规则。
3、新增股东会对董事的解任权。
4、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股东会召集规则变化。
5、当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董事会、监事会必须在收到请求之日起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6、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提案权规则修改:
7、新增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得行使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
8、新增股份有限公司的类别股制度:
(二)关于董事会的重大修改
1、新增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出资的核查催缴义务
2、新增由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失权的规定
3、取消董事会人数上限的限制规定
4、调整职工董事的设置规则
5、新增董事辞任规则
6、新增被解除董事职务的董事有向公司主张赔偿权利。
7、新增董事会会议的议事规则
8、新增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过半数为外部董事,并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三)关于监事会(监事)的重大修改
1、监事会(监事)不再是必设机构:由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设监事会而改设审计委员会。
2、新增监事会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执行职务报告的权利。
3、明确监事会决议采用一人一票、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的表决规则,旧公司法将上述表决规则交由公司章程自行规定。
(四)关于经理的重大调整
1、明确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负责,意味经理是董事会的执行机构。
2、删除经理的法定职权,明确经理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授权。
五、法定代表人的人选范围扩大
六、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
1、开会方式
2、董事会召开和表决规则
七、新增无正当理由被解任董事的索赔权
第二部分、新公司法对高管履职的影响
一、界定董监高的忠实、勤勉义务
(一)新《公司法》下对忠实、勤勉义务的认定
(二)违背忠实、勤勉义务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三)违背忠实、勤勉义务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二、强化董监高责任
(一)强化对影子董事、事实董事的“阳光治理”。
(二)明确了董事、高管执行职务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
三、进一步完善董监高的责任体系和监管制度
1、新增董监高利益冲突事项的报告制度。
2、扩大关联交易的范围:董监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监高有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与公司进行交易。
3、新增利益冲突事项表决的关联董事回避规则
4、新增董事、高管职务行为的法律责任归属
5、新增董事责任保险制度
6、新增董监高违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赔偿责任。
7、新增董监高违法减资的赔偿责任。
8、新增董事为公司解散的清算义务人。
9、明确股东抽逃出资的董监高责任。
10、董监高违反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赔偿责任。
四、高管履职风险防范建议
(一)完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减少履职风险
(二)董监高应在了解法律、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职权范围、权限和履职流程后,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加强个人行为约束
第三部分 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
一、商务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赢在合同兵法实战
(一)合同商战有策略,兵法之道必掌握
1、顺向思考难全面、合同目的先定盘,以终为始逆向推,环环相扣才防患。
2、以战止战争主动,违约赔偿订分明,对方如敢不诚信,付出代价到心痛!
(二)签约意向细考察,邀约承诺学问大,戒贪戒躁防欺诈。知己知彼百战胜,资信调查要先行,合同主体分得清,条款策略先制定。
案例分析:“子”债不还“父”担责吗?
(三)合同签订防陷阱,否则坑你没商量!合同条款细思量,必备条款全列上,利己防他看攻防
案例分析:一字千金,一句话=多少钱?
(四)合同履行风险多,步步为营固证据,三大权利要善用
1、己履彼违不可测,中途变更也很多,环环相扣留证据,失诚信者付代价!
案例分析:予人方便,予己……?
2、同时不安先履行,三大抗辩怎么用?“察言观色”常关注,不好苗头早防控。
案例分析:6300万元该不该付?
3、违约损失怎救济?合同约定要清晰;定金违约或赔偿,争取利益最大化。
案例分析:
(五)合同解除遵程序,符合条件莫任性,解除异议守时限,解约赔偿要维权。
案例分析:
二、招投标法律风险防范
1、招投标基本原则
2、招标程序
3、招标方式
4、招标文件
5、标底以及标底编制的原则
6、开标程序
7、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法
8、中标的要求
案例分析:
三、劳动人事管理法律风险防范
(一)招聘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1、招聘信息包括哪些内容?发布招聘信息时应注意哪些事项?避免什么风险?
案例评析:
2、录用通知书是劳动合同吗?用人单位违反Offer未订立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责任吗?
3、劳动合同签订应注意哪些事项?
4、续签劳动合同
(二)试用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1、试用期考核
2、期满处理
3、用人单位如何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的情形?
4、试用期间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案例评析:
(三)正式用工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1、考勤、休假
2、加班
3、工资发放
4、年休假
5、绩效考核
6、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缴纳
7、单位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应当至少包括哪些制度?
8、法律风险提示
(四)离职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1、劳动合同终止的程序
2、劳动合同的解除
3、经济补偿
案例评析:
四、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法律风险防范
1、新《安全生产法》的修订内容
案例分析:
2、新《环境保护法》的修订内容
案例分析:
注:以上内容为正课内容,在案例剖析中举一反三、融汇贯通,加入与之关联的法律和实践知识,内容可作适当调整。